提供郑州地区代办注册公司,代理记账,兼职会计一站式服务
公司注销
实名办税纳税人,办理税务注销时可免予提供哪些资料?
发表于:2019-07-24 13:02:03 浏览:22
文章导读:实名办税纳税人,办理税务注销时可免予提供哪些资料?  问: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办理税务注销时可免予提供哪些资料?    答: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税总发〔2018〕149号)第三条规定,简化税务注销办理的资料和流程。    (一)简化资料。对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

实名办税纳税人,办理税务注销时可免予提供哪些资料?

  问: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办理税务注销时可免予提供哪些资料?

    答: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税总发〔2018〕149号)第三条规定,简化税务注销办理的资料和流程。

    (一)简化资料。对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免予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和个人身份证件。

    ……

    本通知自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9〕64号)第三条规定,进一步减少证件,资料报送。

    对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免予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一)《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发票领用簿》;

    (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决定原件(复印件);

    (三)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复印件);

    (四)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复印件)。

    ……

    本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返回上一页
上一篇:税务总局:十个问答助你加速税务注销
下一篇:企业注销步骤

最新文章
相关文章
热点资讯
联系我们

河南晟森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经理
热线:18530966149
固话:0371-60926906
QQ:2669622829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CBD商务外环与东一街格拉姆大厦B栋2102室

工商代办服务
Copyright © 2017-2020 河南晟森会计服务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豫ICP备17038850号-4
 
在线咨询
QQ在线咨询
客服咨询
咨询热线
0371-60926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