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两天拿到两张发票,财务却说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一张不属于抵扣凭证的类型,另一张开具不规范。为什么呀?郑州注册公司小编带领大家一起看看吧!
第一步:辨别凭证的类别是否合法合规
现实交易往来中,我们收到不同类型的凭证,其中只有一部分可以用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分别为以下7种: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3、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4、代扣代缴税收完税凭证
5、通行费发票,包括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桥、闸通行费发票
6、国内旅客运输的普通发票,包括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和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7、与农产品相关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农产品核定扣除(无需凭证)
重点强调:
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其左上角必须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税率或征收率;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第二步:判断抵扣凭证的开具是否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可以但不局限于从以下三点判断:
1、是否与真实的交易相符,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2、在开具发票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3、备注栏完整。
开票细节要注意:
哪些备注栏必须填写?
(1)单用途卡和多用途卡
a. 单用途卡销售、充值与使用等环节发票开具
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持卡人使用单用途卡购买货物或服务时,货物或者服务的销售方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销售方与售卡方不是同一个纳税人的,销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b.多用途卡销售、充值与使用等环节发票开具
支付机构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持卡人使用多用途卡,向与支付机构签署合作协议的特约商户购买货物或服务,特约商户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特约商户收到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支付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差额开票业务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3)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业务
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该增值税发票可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
(4)土地增值税发票扣除业务
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不得计入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
(5)货物运输服务业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6)建筑服务业务
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7)出租不动产
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8)销售不动产
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河南晟森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经理
热线:18530966149
固话:0371-60926906
QQ:2669622829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CBD商务外环与东一街格拉姆大厦B栋21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