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郑州地区代办注册公司,代理记账,兼职会计一站式服务
记账知识
刚刚!明确!付款方和实际购买方不一致,发票开给谁?!
发表于:2021-03-17 11:06:14 浏览:12
文章导读:总局:付款方和实际购买方不一致,发票开给谁?1总局最新口径:付款方和实际购买方 不一致,发票开给谁? 问:付款方和实际购买方不一致,发票开给谁?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

总局:付款方和实际购买方不一致,发票开给谁?

1

总局最新口径:付款方和实际购买方
不一致,发票开给谁?

640.webp.jpg

641.webp.jpg

        问:付款方和实际购买方不一致,发票开给谁?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应按照实际业务由提供服务一方向接受服务一方开具发票。
       长期以来,“三流一致”的概念深深困扰着很多人,担心不小心就触碰了虚开发票这个雷区。
      2
虚开发票的定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发〔1996〕30号)给虚开下了定义。解释的第一条规定:
      根据《决定》第一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
会计注意以下发票都不能报销
      4会计收到发票
      重点检查这7个方面

49.png

返回上一页
上一篇:计提的坏账准备金\固定资产折旧的净残值\未取得发票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的年限\开办费如何摊销才可以税前扣除?
下一篇:预付卡业务该如何开票和纳税?往这儿看!

最新文章
相关文章
热点资讯
联系我们

河南晟森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经理
热线:18530966149
固话:0371-60926906
QQ:2669622829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CBD商务外环与东一街格拉姆大厦B栋2102室

工商代办服务
Copyright © 2017-2020 河南晟森会计服务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豫ICP备17038850号-4
 
在线咨询
QQ在线咨询
客服咨询
咨询热线
0371-60926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