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的超市购物小票入福利费?不知道该计入什么科目的费用统统入福利费 ?现实中“福利费”科目俨然成了一个垃圾筐,注意,已有公司福利费被稽查,补税并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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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支福利费46万,
税局稽查补税又罚款
近日,哈尔滨一家企业被税务机关稽查,原因是2018年列支的46万福利费,未取得合规的入账凭证,以自制凭证入账。
最终处罚显示,该公司多列支出虚假申报构成偷税,需补税4.7万,同时罚款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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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福利费处理3个常见误区
搞错了风险巨大
误区1:公司办公室购入的桶装水,计入了职工福利费。
办公室购入的桶装水是用于办公的,应该计入“办公费”中,企业所得税据实扣除。计入福利费有两处不利:
(1)多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福利费是在工资薪金的14%限额中扣除,若计入福利费中,则会挤占福利费的限额,可能会导致福利费的调增。
(2)福利费对应的进项税不能抵扣。
误区2:购买服装费用全部计入福利费。
企业为员工购买服装的费用应该区分用途,计入不同的费用中,税务处理也有所不同。
(1)购买服装用于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是工作中必须配置的,应该计入“劳动保护费”,企业所得税全额税前扣除,进项税可以抵扣,也不用缴纳个税。
(2)购买服装用于提升公司形象,要求员工工作时穿着,应该计入“办公费”,企业所得税全额税前扣除,进项税可以抵扣,也不用缴纳个税。
(3)除此以外其他原因为员工购买的服装费用,例如单独为高管购置服装的费用,应该计入“福利费”,企业所得税限额内扣除,进项税不允许抵扣,同时福利费应该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税。
误区3:报销老板各项费用并计入福利费。
实务中,经常有老板将个人消费、家庭支出的发票拿来公司报销,财务人员统统都计入福利费。按照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企业的账面上不应该报销和经营无关的费用。按照税法的规定,与生产经营无关的费用不能税前扣除,汇算清缴时应该做纳税调增,同时这部分费用还应该缴纳个税。
误区4:食堂就餐费用全部计入职工福利费
食堂的就餐费用应该区分情况,如果是内部员工的就餐费用应该计入福利费,而招待外部客户的费用则应该计入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的限额更加严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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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费相关财税处理
福利费的财税处理涉及到会计入账,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处理。
1会计入账
《企业会计准则》对福利费的范围没有具体规定,仅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当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用于集体福利的,不能抵扣进项税。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应该视同销售,将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的,不能抵扣进项税。
3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职工福利费的范围如下:
属于以上范围的费用,企业所得税在工资总额的14%限额内扣除,关于计算基数:
4个人所得税
福利费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区分情况讨论。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从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免征个税。除此以外,其他性质的福利费应该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税。
另外,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巡视员卢云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接受在线提问: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原则,对于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目前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如,企业食堂给员工提供就餐服务,若员工先花钱吃饭,企业再给每位员工发放餐补,由于每个人享受到的福利费是可以分清的,餐补应该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税。但,如果员工免费就餐,每个人享受到的福利无法分割,则不用缴纳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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