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公司必须这样做吗?阅读后,您就知道经营租赁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了!
经营租赁,也称为商业租赁。为满足经营和使用的临时性或季节性需要而进行的资产租赁。
经营租赁增值税
与房地产业务转让类似,在《提供房地产业务租赁服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中,纳税地点和征收机关遵循一些共同的法律和原则。
1.纳税地点
如前所述,纳税人(自然人除外)应提前在房地产所在地缴纳税款,并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自然人租赁房地产时,只需在房地产所在地纳税。
2、根据前项指示,征收机关委托当地税务局代其他出租房地产的个人征收增值税。请注意,当地税务局只收取租赁房地产的自然人。出租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仍由国家税务局征收。
3、对改革前收购的房地产给予过渡性政策
与房地产业务转让类似,纳税人提供房地产经营租赁服务,并为老项目提供过渡性政策。旧项目是指纳税人在改革前即4月30日前取得的房地产,以及改革后即5月1日后租赁的业务。
4.在过渡政策中,增值税税率为原营业税率
对于提供房地产经营租赁服务的纳税人,原营业税政策适用5%的营业税税率。纳税人在租赁旧项目、旧房屋时,可以采用简单的计税方法,按照过渡性政策按照征收率计税。
5.适用范围
《办法》第二条规定,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其取得的房地产(以下简称租赁房地产)的,适用本办法。取得的房地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捐赠、投资、自建、偿债等多种形式取得的房地产。纳税人提供道路交通服务不适用本办法。
6.一般纳税人出租房地产
(1) 选择适用的简单税务计算方法
《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普通纳税人在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房地产租赁时,可选择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如果房地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纳税人应按照上述税收计算方法向房地产所在地的国家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并向机构所在地国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房地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当向机构所在地国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 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
《办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普通纳税人在2016年5月1日以后购买的房地产,出租时应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房地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当按照3%的预缴率向房地产所在地国家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并向机构所在地国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房地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当向机构所在地国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一般纳税人租赁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房地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适用上述规定。
7.小规模纳税人出租房地产
第四条小规模纳税人出租房地产,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缴纳增值税:(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房地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房屋)的,应纳税额按5%的税率计算。个体工商户出租房屋,按5%减1.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如果房地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纳税人应按照上述税收计算方法向房地产所在地的国家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并向机构所在地国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房地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当向机构所在地国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2) 出租房地产(不含住房)的其他个人,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并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出租房屋,按5%减1.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并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经营租赁的特点
(1) 可撤销的。在合同期内,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返还设备,以租赁更先进的设备;
经营租赁风险
(2) 付款不足。在基本租赁期内,出租人只能从租赁中收回部分设备预付款。需要将设备租赁给多个承租人,以便在未来多次使用,以弥补设备投资及其利润中未收回的部分;
(3) 租赁机构不仅提供融资设施,还提供维修管理等特殊服务。他们负责租赁设备的适用性和技术性能,承担报废风险并购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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