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项可容缺办理,12项取消,22项留存备查!
发表于:2023-02-10 11:12:23 浏览:5
文章导读:为切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负担,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事项实行容缺办理和进一步精简涉税费资料报送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6号)明确,自2023年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将13项涉税费资料纳入容缺办理范围;同时,进一步精简涉税费资料报送,取消报送涉税费资料12项,改留存备查涉税费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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