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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发票开具范围/申报/不需要冲红!不需要收回!
发表于:2021-06-08 12:40:59 浏览:15
文章导读:不征税发票范围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二、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三、603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四、604非税务机关等其他单位...

      不征税发票范围

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税率栏应填写“ 不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 
二、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 
三、603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四、604非税务机关等其他单位为税务机关代收的印花税 
五、605代收车船使用税 
六、606融资性售后回租承租方出售资产 
七、607资产重组涉及的不动产 
八、608 资产重组涉及的土地使用权 
九、609代理进口免税货物货款 
十、610有奖发票奖金支付 
十一、611不征税自来水 
十二、612建筑服务预收款 
十三、613代收民航发展基金 
十四、614拍卖行受托拍卖文物艺术品代收货款 
十五、615与销售行为不挂钩的财政补贴收入 
十六、616资产重组涉及的货物如何申报
由于“不征税”发票适用于企业并未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而开具的发票,因此开具“不征税发票”后均不需要在对应申报期填写《增值税纳税报表》及其附列资料。但是,房地产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开具的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的不征税发票对应的预收款,以及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开具的612“建筑服务预收款”的不征税发票对应的预收款,需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不需要冲红
企业开具的不征税发票不属于文件规定的开具红字发票的情形,在开具适用税率的增值税发票时,不需要对不征税发票开具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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